【项目通知】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6-05-07 18:23 上海科盛

图片.jpg


近日,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需要重点关注的有: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1010日。


二、申请条件

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须同时满足《认定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


三、申请程序

本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采取“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http://www.innocom.gov.cn/)先行注册,市政府“一网通办”平台(http://zwdt.sh.gov.cn)线上提交材料,受理点形式审查,网上专家评审以及认定公示后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开展。


线上提交的材料主要有:

1)签订《告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系统。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可免于提供营业执照、专利证书等注册登记和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同时授权认定管理机构向税务等部门查询、使用企业税务相关数据,用于核实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

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网上提交,同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后彩色扫描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中)。

3)知识产权相关材料

知识产权证书(已授权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申报系统可直接识别,企业无须上传证书;新药证书等其他知识产权需上传相关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及缴费收据)及反映技术水平的证明材料,参与制定标准情况等;

科研项目立项证明(已验收或结题项目需附验收或结题报告);

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总体情况与转化形式、应用成效的逐项说明);

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总体情况与四项指标符合情况的具体说明)等相关材料。

4)企业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的关键技术和技术指标的具体说明,相关的生产批文、认证认可和资质证书、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等材料。

5)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人数、人员学历结构、科技人员名单及其工作岗位等。

6)经具有资质并符合《工作指引》相关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实际经营年限,下同)研究开发费用、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并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费用会计核算及辅助核算账情况的说明材料。

7)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8)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包括主表及附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企业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企业应树立自主申报意识,将申报认定过程作为提升企业科研管理水平、增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契机和途径,支持企业内部培养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统筹企业内部管理和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应诚信申报,并对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一经发现并查实存在虚假申报行为,按照《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取消其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追缴违规所获的税收减免,对涉及违法的,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2.涉密企业须将申请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材料做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3.企业须比对高企认定申报财务数据与税务汇算清缴数据,如数据不一致应上传《财务数据比对差异说明》。

(二)中介机构及相关报告注意事项

1.中介机构是专项审计报告或鉴证报告(以下统称“专项报告”)真实性、合法性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据实出具专项报告。

2.专项报告应由符合以下条件的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应审慎选择:

1)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

2)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

3)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3.中介机构信息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www.cicpa.org.cn)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www.cctaa.cn)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查询栏目等官方渠道查询。其中,会计师事务所应在近3年无受行政处罚、公开谴责、监管警示等不良记录,税务师事务所原则上其上年度累计信用积分(指国税总局《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政策中“涉税专业服务信用积分”)应不低于200分。税务师事务所信用积分查询网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sszyfw/bulletinBoard/main

4.根据有关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等,须带有财政部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备案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2022101日起);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涉税业务报告,须带有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http://wz.cctaaedu.cn/)备案的二维码(202371日起)。申报企业需备查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相关报告未赋码的,不予受理。

5.凡符合条件并为本市企业出具相关专项报告的中介机构,应在提交专项报告的同时提交《中介机构承诺书》(见通知中新增的附件2)、营业执照复印件、执业证书复印件、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全年月职工平均人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人数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认定申请书附表中填写审计人员证书编号等信息。


五、项目政策

1、上海市各区对首次认定企业有5-30万元不等的补贴资金和对复审企业有5-25万元不等的补贴资金。

2、企业所得税年税率由原来的25%降为15%

3、高新技术企业是部分科技项目申报的重要条件或加分项。


若企业有意向申报各类科技项目或对此项目有任何问题,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我司配备了经验丰富的申报人员为企业提供该项目的全程服务:


上海科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零陵路899号飞洲国际大厦18F

联系人:

曹老师(64262510-804815901729740

李老师(64262510-815318916671285

公司网站:www.kspa.com.cn

邮箱:xm@kspa.com